丟衣服,丟書籍,丟照片,丟信件......基本上,她什麼都捨得丟,只是這些被她丟東丟西的東西,皆非她的。
因為年少便離開家,來不及屯太多東西,我並無特別受害的感覺;但每當父親憤恨不平控訴著母親,哪次將他收集畢生的寶貝書籍給丟了,這次又把他年輕時得意的素描給扔了時,心底,真為父親掬一把同情淚。
聽說,後來主臥房裡還是積得滿坑滿谷的東西,母親的。父親傷心地說,他毫無立足之地了。
於是,我益發跟著父親同仇敵慨起來。
其實,長年在外地工作的父親,早就恰似被母親給半遺棄了吧。
所以有一天,我也阿莎力的對母親說:把我也給扔了吧!
當然,只是負氣想想。幾乎不回家的我,有什麼資格要求母親幫我保留私有物,甚至,我。
^往事只能回味。
可惜沒有自己的照片,挺想瞧瞧我的小學畢業照。
三十二年了。初離家時,我只帶走幾片雲彩。不知這本紀念冊竟然豁免於難。
我沒問她保留的動機。也許就是瞬間的突發奇想。
總之,如今望著這本冊子,不禁憶起,當年母親的確很孤單,總是嗅著一屋子的寂寥。或許,她無法日日面對那些在外東奔西跑的家人的東西,才將之丟棄。手段或許過於激烈,但情有可原。
如此一想,為了生活,夫妻倆必須分隔兩地,雙方皆苦,何止父親而已。獨守空閨,必須捨棄那些不堪的提醒,才能夠支撐得下去的母親,也同樣可憐。
我想,今日,我不丟任何東西了。
^這位帥哥同學竟然給了我兩張照片?
歐巴桑我不由得開始亂編故事起來。



